全球实时:永和智控: 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时间:2023-03-02 18:16:11

                                 独立董事意见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永

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公正、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

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二、关于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

行权股票期权。

  三、关于注销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独立董事意见

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本期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8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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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永和智控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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